您好,欢迎来到灯榜志愿
我的位置:灯榜志愿 > 数据 > 院校库

安阳工学院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阳工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学校本部)

河南省安阳市纱厂路21号(洹滨校区)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学校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35人,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2.对我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完全相同时(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理综的顺序进行比对,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小程序使用

×
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