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河南省招生政策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普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新乡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纪检委监督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新乡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11071,在河南省普通本、专科招生代码:6165,与美国贝佩丝大学合作办学招生代码:6167,专升本招生代码:6166,外省执行各省规定代码。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第七条 学校性质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范围
第八条 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类)和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我校通过“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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