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做好 2024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大学普通高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6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纪委监察组和服务保障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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