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2,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科学校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
第三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
第四条 与我校合作办学的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颁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有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工作委员会职能,负责督促、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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