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2021年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443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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