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青岛工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工学院 学校代码:139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
小程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