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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