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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