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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