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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校简介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坐落在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岚曹高速公路和104国道、206国道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先生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激光与光电子科学家、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建铨先生为名誉校长。

学校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校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围绕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主线,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服务地方,特色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区域文化:枣庄历史文化悠久灿烂,拥有7300多年的始祖文化、4300多年的城邦文化、2700多年的运河文化、130年的工业文化,是造车鼻祖奚仲的故里,还是大思想家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经学大师匡衡、大文学家贾三近的故乡。枣庄市荣膺大陆首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首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新世纪“齐鲁文化新地标”等称号的“天下第一庄”---台儿庄古城更是驰名中外。

学校办学特色:学校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办学功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学科专业群与地方支柱产业群对接,形成了适应地方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布局;二是学业课程群与职业岗位群对接,形成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大学文化与地方文化对接,形成了接地气、有活力的校园文化;四是国际视野与协同创新对接,形成了“校政行企”四方联动的开放办学机制。

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36.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实验教学中心18个,其中实验室分室24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拥有纸质图书138.3万册,电子图书195.2万种,中外纸质期刊946种、1089份,电子期刊30538种。学校现有教职工1099人,专任教师777人,教授57人、副教授187人,具有博士学位104人、具有硕士学位527人。在教师中,全国优秀教师3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9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社科学科新秀奖1人,山东省、枣庄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21人,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外籍教师13人。

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337人,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55个,专科专业37个,初步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目前学校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山东省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项,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特色专业8个。学校建有院士工作站,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1个、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2个、省级青少年素质教育重点研究基地2个,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是山东省首批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首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和“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是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科技服务水平: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973科研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规划课题、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共160余项,企事业委托的横向课题和专项课题9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9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57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5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成果90余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5项;获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地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70余项。

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积极推进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先后与中兴、惠普、达内、英谷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教育部主推的五个产教融合促进计划“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绿色中国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全部落户我校。按照“八个共同”开展深度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专业方向达到23个,占学校本科专业总数的40%,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双岗位”聘任、“双主线”培养的协同育人模式,学生理论与实践能力显著增强,本专科毕业生考研升学率、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连续三年获得“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类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际级奖励5项、国家级奖励246项、省部级奖励557项。“新浪山东2016年度教育盛典”我校被评为“2016年度山东最具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韩国、日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35所高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了学分互认、学生交换等项目。特别是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我校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专业平台建设: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我校建立了“文化与艺术创意”和“生物科学”两个专业大类平台,分别按美术学类和生物科学类招生。“文化与艺术创意”专业平台包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五个专业;“生物科学”专业平台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以上两个平台所含的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确定专业方向的模式。考生按专业大类填报志愿,新生进校后进行一年半的公共学科基础教育,然后根据学业成绩及个人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六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

2. 山东省外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2.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说明:健美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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