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学校代码:108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1.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小珠山校区)
2.青岛西海岸新区山川路1568号(大珠山校区)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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