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委、监察处负责。
第四章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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