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德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德州学院,代码为10448。
第六条 学校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专科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德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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