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第五条国标代码:13776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民办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施“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全日制本、专科信息产业技术、技能人才。
第八条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大道8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六条本科招生专业(见学校招生官网公示信息,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照各省计划专刊公布专业执行)
第十七条专科招生专业(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照各省计划专刊公布专业执行)
序号 | 所在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费标准 |
1 | 软件工程学院 | 510203 | 软件技术 | WEB软件设计 | 13800 |
3 | 510203 | 软件技术 | UI设计 | 13800 | |
5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13800 | ||
6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6500 | ||
7 | 智能科技学院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3800 | |
8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3800 | ||
9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4800 | ||
10 | 网络工程学院 | 51 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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