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灯榜志愿
我的位置:灯榜志愿 > 数据 > 院校库

赣东学院

曾用名: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3432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

赣东学院是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校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相关资讯

小程序使用

×
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