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昌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3420,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和江西省1+X证书联盟牵头学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职业教育属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三全育人”,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区)招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艺术类考生、三校生)的考生。2022年学校招生职业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
第五条? 学校招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nvu.edu.cn)、官方微信(nczydx)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校方官方平台和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学校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审核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简章,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审批招生信息发布,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等相关信息。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南昌职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办学条件实际,参考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综合分析,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本科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成绩。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循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艺术类投档政策,我校则按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体育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我校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学校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美术设计类、编导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若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区)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区)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标准收取执行。
学校本科收费标准:
层次 |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本科 | 1 | 工程技术学院 | 240501 | 工程造价 | 4 | 24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