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职业大学
2.国际代码:13420
3.学校性质: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招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nvu.edu.cn)、学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监督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校各类招生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各类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按照规定公开公示各类政策及录取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八条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学校各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据国家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综合分析,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自治区),且顺延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情况,在跨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考生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学校2023年未在任何省份安排艺术类相关专业测试,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循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艺术类投档政策,我校则按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体育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地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我校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在新高考改革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学校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各招生专业录取考生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开展教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类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批复、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执行,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信息,分省招生专业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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