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学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成为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中药学科达到第一方阵的前列,中医学科进入第一方阵。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进入ESI前1%。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包括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及多位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称号获得者。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设有静海团泊校区、南开玉泉路校区。团泊校区校园秉承“校在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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