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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TAG标签 列表
  • 2024年黑龙江高考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
    2024/4/21 22:40:56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
    2024/4/21 22:37:22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档案
    二、考生档案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考)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
    2024/4/21 22:37:22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十、录取47.统一高考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授权省招考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48.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49.录取批次(一)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
    2024/4/21 22:26:16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公示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7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
    2024/4/21 22:26:16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则
    十四、附则87.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88.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89.本规定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4/21 22:26:16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十二、招生管理职责78.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分别成立本级招委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委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招委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79.市(地...
    2024/4/21 22:26:16
  •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85.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2024/4/21 22:26:16
  • 黑龙江《“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
    近日,《“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现解读如下。一、政策背景《方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有关决策部署、我省兴边富民计划和《...
    2024/4/1 22:47:58
  • 黑龙江2024年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公告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
    2024/3/22 22: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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