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招考[2020]30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11日至20日进行补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至14日(每天9:00-18:00)网上报名。
5月15日至18日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退役军人考生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山东户籍的在岗职工考生,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以上各类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的“考生身份类别”栏选择对应身份。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5月19日至20日(每天9:00-18:00)网上缴费。
二、志愿填报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同时组织,二者不可兼报。
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21日至24日(每天9:00-18:00)。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http://wsbm.sdzk.cn/gzdz/)进行志愿填报,选报1所试点院校的1-3个专业(专业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时间缴纳考试费用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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