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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致夏季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时间:2021/5/25 16:18:44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漫漫求学路,莘莘学子心。历经砥砺研习、学海扬帆,再过14天,你们即将迎来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为确保每位考生考试安全顺利,全省考试环境洁净有序,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做好准备工作,从容考试

  大考之前,请广大考生积极自我调节,以平常心看待高考,以自信心放下包袱,以进取心迎接挑战。在紧张备考之余,注意加强锻炼,以良好的心态,健康的状态迎接考试的到来。在临考之际,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10日,注意打印时间:1日-6日为每天9:00-20:00;7日-10日为每天7:00-20:00。

  (二)提前做好考前规划。请考生在考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规划行程路线,尽早出发。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三)备好带齐考试用品。考生入场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首场考试时须持《健康承诺书》,部分考生还需按规定携带核酸检测报告。我省教育考试规定“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所以不能通过查看手机内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考生注意除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严禁携带手表、手机、电子设备、书包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

二、做好个人防疫,健康考试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面前,我们考试组考不会有一丝丝懈怠,防控举措也不会有一点点衰减,定将为全省考生撑起健康安全的防护伞,也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加强考前疫情防护。请考生于5月23日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6月7日第一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备案。

  (二)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三)考试期间做好防护措施。请考生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高风险人群应进行核酸检测。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三、严格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高考有最严密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请广大考生端正考试态度,知敬畏、存戒惧,坚守“诚信考试”底线,依规应考、诚信应考。将来的你,会感谢今天坚持诚信的自己。

  (一)遵守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在高考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将认定为“情节严重”,会受到刑法的严惩。在高考中作弊,会被取消高考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还将受到停止高考报名资格、记入高考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范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受到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处罚。无视规则、僭越法纪者必将严惩。

  (二)谨防上当受骗。对于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非法“助考”信息,更不要参与不法分子组织的“助考”犯罪活动。高考有最严密的作弊防范措施: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视频监控和录像,场外还有流动监考以及专门对考场视频监考的视频监考员,考后还将对考试监控录像回放,这些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纪作弊的依据。切莫心存侥幸,一步做错、抱憾终生。

  (三)主动监督举报。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市、各县招生考试机构均设违纪作弊举报电话,也可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我院举报受理电话:0531-86162757。

  六月,微风不燥,阳光明媚,树木葳蕤,繁花锦盛,这里是梦想开始的地方。希望广大考生以高考为起点,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预祝全省广大考生取得满意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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