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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本科实行学分制 校间将互认学分
时间:1900/1/1 22:03:14 浏览次数:

贵州省高校本科专业将全面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修业年限,省内各高校之间可互认学分,同时促进教学、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研等领域的配套改革,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根据日前出台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高校本科专业将全面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修业年限:一般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3至7年内修读,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4至8年内修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者即可以毕业。   《办法》明确,高等学校要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和最高学分数以及学分计分办法,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和进度,以学分为单位合理确定学生毕业、肄业、结业、退学等学籍管理规定;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尽可能扩大选修学分的比重。设立创新学分,对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学分。   此外,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明年起,贵州还将在省属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试点,推动省属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同类别学校、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学生除了学习本校课程外,还可以学习通过跨校课程互选,学习其他高校的相关课程,修得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学分,本校课程学分也为其他高校所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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