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公安厅确定了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 一 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河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5。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7。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8。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9。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10。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 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察安排在6月19日至7月10日进行。考察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5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at.hebei.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于7月17日至22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截止时间为22日16时;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618号)。 三 填报志愿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5日18时至7月29日18时。报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29日12时至8月31日17时。 四 录取 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和专科提前批,均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列在本科提前批A段,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列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 公安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与公安类其他计划同批编列,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招生院校负责对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 个人防护与疫情防控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环节,考生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试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要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测试工作。社会车辆和考生家长在接送考生后,要及时驶离测试场地附近,按照执勤交警的指挥,将车辆行驶到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家长在候考过程中,不要在测试场地附近聚集,不拥堵周边道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特别提醒 具体内容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河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查看。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2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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