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和省公安厅联合确定了2020年军队院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报考解放军院校(不含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解放军院校招飞计划、空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海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下同)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下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未婚,年龄十七周岁以上、二十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 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为不低于我省强基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和本科批录取控制线。具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考生到各市、县(区)人武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查阅。 军队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7月16日10时至7月17日10时,采取估分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填报。 已完成军队院校(专业)志愿填报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仍可填报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其中,通过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其军队院校(专业)志愿生效,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院校(专业)志愿无效;未通过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其军队院校(专业)志愿无效,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院校(专业)志愿生效。 政治考核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7月18日18时前填报好个人信息后报送至县级人民武装部。 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 高考成绩及相关批次录取控制线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对符合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毕业、年龄符合要求,具有军队院校志愿、成绩满足志愿专业的批次录取控制线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分院校、分文理科、分男女生,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顺序,只招男生的专业按院校招男生专业计划总数的3倍、只招女生的专业按院校招女生专业计划总数的4倍列入参加军检对象。7月24日9时,省军区战备建设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军检。 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统一组织。全省设石家庄和唐山2个军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军检地点区域安排见附件(按照考生高考报名地区分)。军检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1日(含复检时间),具体安排由各军检站军分区(警备区)安排。期间,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派出巡视员对各军检站进行检查指导。考生参加军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制定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由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承检。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等14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军检项目能当场作出结论的应当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受检人员对军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现场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承检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论经承检医疗机构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在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做过视力矫正手术的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提供病例复印件。 8月3日18时,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军检结论,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一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军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达不到相应专业军检标准的,不得录取到该专业。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且军检合格考生志愿。二志愿录取时,按照缺额计划数量的100%向军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线。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8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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