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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时间:2020/11/16 22:48:56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2021年继续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专业的校际联合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工作。校际联考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基础上,坚持联合、共享、高效的原则,由承办院校牵头、其他院校参与的一种考试形式,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021年继续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工作。 一、报名缴费   (一)报名条件:符合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二)报名缴费及时间:考生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系统(http://zhaoban.hbu.cn/ysxk/)进行报名缴费。考生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和书法学专业测试须缴纳测试费,缴费标准见报名缴费系统。   请考生务必注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考生一经缴费,概不退费。 二、打印《准考证》   (一)打印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月15日。   (二)打印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1.书法学:     2021年1月16日(下午)14:30—17:30   2.戏剧与影视学类: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测试地点:河北大学五四路或七一路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见校际联考《准考证》。如报考人数超过考点可容纳的上限,考试将启用校外备用考场,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三)测试证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校际联考《准考证》参加测试。 四、测试形式和内容   (一)戏剧与影视学类:详见附件1《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说明》。   (二)书法学:详见附件2《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校际联合考试说明》。 五、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按有关要求,我省高校秋季开学后实行封闭管理。为落实高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我校参加考试,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六、公布合格分数线和成绩   (一)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1年1月底前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二)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1.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书法学等),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2021年省外院校相关专业招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的院校,最终以院校招生章程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学校,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3.考生报考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相关专业,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七、其他   (一)对校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三)参加校际联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四)河北大学未组织任何相关培训,相关学院及教师也不参与校际联考工作,提醒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12-5079698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071002)   (三)学校网址:http://www.hbu.edu.cn   (四)招办网址:http://zhaoban.hbu.cn   (五)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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