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9〕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报考缴费、命题、组考和录取等组织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负责,相关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录取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指导全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考试工作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排查信息、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和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学院领导小组单招考试期间的防控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与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接,负责全院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排查信息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信息的归纳、整理,负责向学院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和有关情况报告; 3.宣传报道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密切关注研判舆情,图书网络中心负责校内平台技术协助,发挥OA平台作用,党政办公室通过学院、QQ群、微信群等渠道严控思想稳定工作和舆论导向; 4.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单招考试期间疫情全面排查,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后勤保障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负责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区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各级防控部门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和各种隔离、消毒等措施。 (二)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各工作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室、纪检监察室、考务室、命题室、阅卷室、数据室、录取室、后勤保障室”等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室。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研究、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依据政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室。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室。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室。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等试卷的评阅工作; 6.数据室。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复核以及各小类考试数据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室。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审核各院校提交的录取结果,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室。主要职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物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根据2021年疫情发展情况,严格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与之相关的保障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同时在缴费页面选择细分类。考试类别(含各细分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选择考试八类的细分类分别为: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考试八类的细分类按照独立的“考试类别”对待,考生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报考、参加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考生必须提前明确拟报考的专业,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细分类”,参加对应细分类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考试细分类及对应招生专业参见《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附件1)。 (二)网上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后,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试细分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纳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参加了当年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需慎重勾选是否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折算。艺术统考成绩类型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的单招考试八类考试细分类要求一致方能使用。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音乐类”单招考试,参加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舞蹈及表演类”单招考试,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美术设计类”单招考试。成绩类型不一致的勾选、未勾选是否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折算和报考“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计零分。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执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完成后,无法修改考试细分类。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1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单招平台”下载准考证。考生须核对考试相关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显示信息与考生情况不一致或有误,及时联系组考院校咨询后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和形式:由使用联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入闱封闭命题的形式。命题组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抽取确定最终试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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