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今年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00元 第四章资助政策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 2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csxy.com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联系电话:0431—82633888、81929700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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