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9 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 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英文名称:Daqing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业务主管 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专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 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 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招生动员工作,深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群体及管理部门,宣 讲国家政策和学院专业优势、就业前景、发展空间、薪酬待遇等,全面贯 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 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 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大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 厅批复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 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 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考生通过省官网填报志愿,未被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中 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项 志愿,我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 第十五条如果扩招志愿填报人数没有超过学院上报的计划数,学院 将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录取。如果扩招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学院上报的计划数, 对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认定”考核方 式录取;对于退役军人,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录取;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考核+面试”考核方式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 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我院对省内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林业 职业学院等其它高校给予考生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 第十六条商务英语专业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不进行口试。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 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矿区艰苦行业,更适合男 生就业,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十八条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 生申请入学。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由中 央财政予以资助。其它群体我校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规定收取学费。 1.学费: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技 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 化、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园林 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18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精细化工技术、环 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7个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会计、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 每生每年5000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等3个专业,每生每年 45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奖励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 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 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 捐助和合作企业奖、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 它费用。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电话:0459—5875333,5871601,5876043;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http://www.dqzyxy.net; 微信平台:搜索公众号“大庆职业学院”加关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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