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 院”)2019年高职专项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 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河东街道继水路1号。 第三条学院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行政主管 部门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院办学定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制:三年 第五条人才培养目标:学院依托行业企业,服务社会,致力于 为交通运输和旅游服务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 事业心、责任感、工匠精神、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熟练掌握职业岗 位专业基础理论,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能够在交通运输行业从事 通用航空器维修、空中乘务、空中安保、机场服务、高铁服务、地铁 服务、旅游服务、高级酒店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条学生学业成绩合格,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 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所颁发毕业证书的名称为哈尔滨北方航 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常务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扩招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此次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 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扩招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 设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职专项扩招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 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专项扩招招生数量及有关规定编制 并报送本校扩招专项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高职专项扩招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扩招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扩招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扩招工作中的有 关问题; 6.对拟报考考生进行面试,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次扩招的其他工作; 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相关招生录取行为复核 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及考核设置 第九条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 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确认计划 为准。 第十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有关 文件的规定,遵循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分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各专业的录 取以考核总分为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单科成绩不做具体 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高级中等教育应往届毕业生按照基础文化知 识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退役军人按照面试成绩中英语口语、汉语口语、 体能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高级中等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入学考核共分为基础文 化知识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基础文化知识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 为1小时,包含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出题范围为人教版高中教材), 单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综合测试包含形体检查、色觉检查、 英语口语、汉语口语、心理测试五项,单项满分10分,共计50分, 两项考试合计满分200分。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入学考核为综合测试,包含形体检查、色觉 检查、英语口语、汉语口语、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六项,单项满分 20分,共计满分120分。 第十四条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就业方向,用人单位普遍具有岗位 要求,建议考生参照以下条件慎重报考我院。 1.年龄大于18周岁(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 2.按各职业人才需要情况不同: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身材匀 称,举止端庄,心理素质好,气质佳; 3.各专业身高要求:
4.体重要求: 女: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男:体重(kg)=「身高(cm)-100」±「身高(cm)-100」×10%。 5.眼球无变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C字母表0.5 以上;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7.无纹身、无皮肤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肿块,肤色 好;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及心 肺功能正常,无重大病史;无驼背,走路无内外八字;如有腋臭须治 愈后方可入学。 8.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无劣迹行为)。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学费。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 1.空中乘务专业、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学费为17000元/年; 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机场运行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专业学费为15800元/年。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为9800元/年。 (注:以上学费为正常收费标准,符合条件学生享受国家规定 的各项减免部分学费政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地铁服务方向) 160(含)-177(含)170(含)-188(含)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地铁安检方向) 155以上167以上 旅游管理155以上168以上 酒店管理158以上168以上 第十七条学院设置奖学金制度。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依照 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habeihang.com 官方微信:habeihangyuan 官方QQ:26328988 招生咨询电话:0451—53707926 招生电子邮箱:hbhzhaoshengban@163.com 第十九条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各部门高职 扩招政策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 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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