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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时间:2019/12/3 22:43:31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   〈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招   委办〔2019〕4号)等文件要求,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   开展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为做好2019年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特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院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宾西经济开发区大   学城1号。   第七条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职领导担任副   组长,招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纪委以及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的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   组织协调我院扩招专项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   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符合黑龙江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   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   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第四章网上报名   第十条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及2019年6月11日至7月5   日(含节假日),每天9:00至20: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   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   置网上报名密码,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考生信息填报后须下载《黑龙   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将《资格审   查表》交给户籍地招考办。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高考、中职对口   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   网上填报志愿。   第五章现场确认   第十一条2019年7月15日—19日,每天9:00至17:00,考生携带   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第六章身体检查   第十二条2019年7月22日—26日,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户籍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   身体检查。考生须于8月2日前,将体检表交到户籍地招考办,存入考生   个人报名档案袋。   第六章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2019年8月21日—23日,每天9:00至20:00考。生登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填报黑龙江农垦   科技职业学院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第七章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2019年8月31日,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领取准考   证,参加考核或测试。具体考核或测试形式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并在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考核或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   被一所院校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   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2.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   可以参与考试成绩互认学校(如果计划未完成)的第二阶段录取。黑龙江   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学   校与我院可以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互认。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可在学院招生官网查询。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   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   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   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   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标准按所学专业收取,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其中涉农专业收费标准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十章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在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   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录取   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一章申诉渠道   第二十条申诉渠道为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电话0451—   53980678。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   实并给予解答。   第十二章咨询方式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0451-539806375397200253970288   邮编:150431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学院网址:http://www.nkkjxy.org.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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