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部分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校考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各省加分政策,均不予认可)。最终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5.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6.破格录取。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校考专业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7.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统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合格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 1.无校考、艺术类统考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填报批次由各省统一编制并公布。 2.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按照各省分配计划数与投档规则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四)其他 1.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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