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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4/1/21 22:30:54 浏览次数:

(一)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   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我校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男子篮球75分,女子篮球70分,男子足球78分,男子乒乓球80分,女子乒乓球80分,网球50分,田径50分。   (三)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排序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网球项目不分男女;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计划调整办法:若某一项目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视生源情况调整到其他项目。如调整后第一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六)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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