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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通过“平台+政策性”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时间:2018/3/9 22:48:30 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常怡然)8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副校长罗建红做客新华网2018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谈到高校的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罗建红介绍,浙江大学通过“平台+政策性”全链条方式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以下为访谈内容:   主持人:去年浙江大学科研硕果累累,捧回了多项国家科技奖,您和团队最新研究成果的发布也为自闭症患者送去了希望。作为一个科研高产,成果转化数量同样喜人的高校,浙大是怎样让这些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实现“产学研”结合的?   罗建红:学校的一个功能,就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然后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直接服务于经济发展。浙大现在一年约有40亿的科学研究经费,产生了大量的原创性研究成果。这些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方面,学校采取了一系列办法,专门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委员会来统筹所有科技研发相关各平台的工作,制定了浙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和相关流程。高校科研项目往往是一个创新型的工作,它变成产品中间还缺少好几步,这中间非常重要的是鼓励教师把科技成果转化。   首先,对技术进行研发,实现产品化。以前没有一个链条,现在更加注重全链条的科技成果的转化。这里要处理几个关键的问题。一要处理知识产权的问题。在国家科研计划支持的情况下,老师在学校得到的科研成果是职务型的成果,要得到合法地回报非常重要。在浙江大学,如果将老师的科研成果技术转让,比如卖掉一个专利,教师及其科研团队可以得到费用的70%,另外30%归属学校和院系,这对老师是一个极大的鼓励。现在这个分配条款是明文规定的,让老师没有后顾之忧的把他的有应用前景的技术往下推进。   其次,我们通过全链条式的“平台+政策性”的方式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学校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老师继续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细则。我们还建立了技术交易平台,老师的科技成果要通过市场化的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来实现这个技术被市场认同的价格,这个价格还是分层的基本依据。此外,学校构建了很多创新载体的平台,例如我们有全国性布局的工业研究院。这些创新载体利于老师做原创性研究,还可以在这些创新载体里继续做下游研发,跟企业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跟其他地方政府形成合作关系。这样会实现科学研究的重要应用功能。全链条式的管理和服务现在基本都已建立。   每年我们申请的专利数也很多,技术转让的总额都非常可观。这反映了浙大在学科构成的综合性上的优势。我们大概有一半的力量是工科的,有一部分力量是农科的,医科有少量,所以是以工农两个学科为主做科技成果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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