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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时间:2019/2/27 22:37:3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隶属浙江省司法厅(院校省代码0047,国标码:12869),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以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安防技术人员等实战型、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共建院校、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首家司法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位于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约536亩,教学行政用房56431平方米、生均行政用房19.54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275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2.52万元,生均图书176.65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有电工电子技术、视频监控、虚拟仿真、数字媒体、程序设计和智能家居等实训室,拥有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学生宿舍四人一间,配有空调和独立的盥洗室、卫生间。   第五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第三章 专业简介   第六条 培养适应浙江民航强省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需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岗位为航空安全员,即航空公司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主要职责为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安全,处置非法干扰事件及扰乱行为。   专业开设主要课程有:《民航安保法律法规》、《机舱防卫与控制》、《旅客异常行为识别》、《航空安全员职业体能训练》、《航空职业礼仪》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19年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4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表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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