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招生考生)安排高职提前招生计划765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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