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高职扩招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际代码: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编:311231
第五条办学性质: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六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扩招招生工作。负责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审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招生录取等重大事宜。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录取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9年学院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共7个,总计划4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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