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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初审结果公告
时间:2023/7/2 22:37:47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对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经2023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生145人。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布如下:

后续将根据申请人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期间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投档,分专业择优录取。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100-100*[(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如学业成绩相同,则按就读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CET四/六级或外语专业等级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成百分制)。不能如期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底前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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