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根据上海市教委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春招资格审核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资格审核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 (1)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资格审核通过。 (2)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无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各类技能、特长证书原件扫描件,高中阶段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zsb@gench.edu.cn。 三、健全保障机制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四、日程安排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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