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为有序顺利地开展好录取工作,现将我省网上录取新生工作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按时按要求做好网上录取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录取新生时间安排
(一)香港高校自主招生确认时间:7月7日。
(二)体育艺术院校
1.7月7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7月8日—20日本科院校录取;
3.7月22日—26日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三)提前录取院校
1.7月8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7月9日—13日录取新生。
(四)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7月14日。
(五)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投档时间:7月15日。
(六)第一批本科院校
1.7月15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7月16日—20日录取新生。
(七)第二批本科院校
1.7月21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7月22日—27日录取新生。
(八)第三批本科院校及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时间:7月28日—30日。
(九)第三批本科院校
1.8月1日核对网址和联系电话;
2.8月2日—8月7日录取新生。
(十)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
1.8月8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8月9日—8月10日录取新生。
(十一)高职(专科)院校
1.8月10日核对网址及联系电话;
2.8月11日—8月17日录取新生。
(十二)“专升本”
8月18日录取新生。
二、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录取新生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各批次院校按考生填报志愿投档后,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实行网上补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http://gkzy.gzszk.com),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时间及院校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媒体及时公布。
(三)各招生院校在录取期间要认真实施阳光招生,扎实做好信访、咨询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考生和家长(微博),准确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并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办法、录取信息和查询录取结果。
(四)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在我省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
(五)省内各院校要成立网上录取领导小组,要在封闭的信息中心开展封闭式网上录取工作。要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守纪律,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微博),身体健康,并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在职干部(教师)和纪检部门人员参加本校的网上录取工作。
(六)我院联系电话:0851-5987715(万厚勇),0851—5953710(罗鹰)。录取期间联系电话,我院将在网上公布,并派人值守。
(七)银行汇款
单位: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帐号:2402004409008902777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西路支行
邮政汇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曾惠兰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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