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2022届高考考生必须参加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其中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考试使用分值为30分的试卷,并将按考生实得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总分。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定于2021年9月25日9:00—9:3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27日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点(就读中学或县区招办)领取报名系统帐号并进行电子摄像,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填写报名信息,经报名点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打印报名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县区招办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区县招生办保存备查。(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能电子注册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前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人员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具备上述1、2、3、4项外,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港澳台居民、外国侨民报考:
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二)符合《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三)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借读且要返回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我省户籍在省内但未在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应届在校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四)须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区县报考,两次考试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五)听障考生参加考试按照《贵州省听障考生参加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1.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免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英语听力考试,若参加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成绩将视为无效。免试考生的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进行计算,由我院统一办理。
2.申请携带助听辅听设备考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备案,并提前通知和指导各有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做好考生的服务、检查、施考等工作,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六)报名的考生须缴纳相应费用。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执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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