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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时间:1900/1/1 22:04:11 浏览次数:

4月13日,《青海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2012年的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考试形式为:3(语文、数学、外语)+X(文\理科综合)。体育专业考试时间:4月25日至27日。25日上午8:00开始身高、视力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考体育生物科学、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新闻和体育保健康复专业不参加专业考试,但选报志愿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据了解,全省设33个考区,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150分,文\理科综合满分各300分。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考生进入考点时,由教育、公安(武警)、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安排专人使用专门设备,对所有考生进行考前全面检查和违规物品拦截检测,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涂改液、修正带或危险物品等)进入考场,严防作弊器才流入考场,严防其他意外事故发生。监考员在考室门口使用考试专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扫描检测,确保考生没有携带通讯工具、违禁物品时方可准许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无线电管理部门流动监测车在考点周围实施监测并对可疑信号实施压制。在考点内开通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外语科目在听力考试结束后再开通),监考教师利用电子狗检测考场内是否有可疑信号,对可疑情况做重点观察,对携带、使用作弊工具者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评卷、合分工作由省招委统一组织,省属高校承担。实行网上阅卷、合分。蒙文考生在答题卡上做题,手工阅卷。评卷教师以高校教师为主,聘请一定比例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参与,严禁在校就读研究生参与评卷。

  高考成绩在省招委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后,由省招办下发到考区招办,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布。考区招办负责向考生分发《成绩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外语专业志愿的上线考生,要参加外语口试(7月2日—3日在青海师范大学)。上线考生依据分数,参考《招生章程》、体检结论、招生计划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表》和《复征志愿表》。

  《实施细则》还特别提示考生:

  1.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2.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档的资格。

  3.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考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的机会有三次:报名信息确认时;《准考证》领取后;志愿填报时。如发现身份证号码有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报告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再出现号码错误的,省招办无权变更,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高校主动报告,申明放弃学籍。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5.考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纸介质档案,开学报到后交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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