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本科、贫困专项批次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 “阳光工程”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招生计划,提高考生升学满足率,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2019年7月11日21:00—2019年7月13日09:00
二、征集志愿方式
填报征集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 2019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实施办法》和《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操作流程》执行,由考生自行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相关专业报考要求详见《2019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三、征集志愿对象
(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军检结论符合所报学校专业体检要求的未录取考生。
(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前期已经通过公安类院校生源选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未录取考生。有任何一所公安类院校合格标记且分数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以上两所院校剩余计划中自主选择填报。
( 三 )省内院校的生态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分数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录取的六州考生。
( 四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剩余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前期通过选拔的合格生源以及7月12日通过再次选拔的合格生源,再次选拔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12日1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 五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文史类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专业计划,分别是该校在第一轮投档时未完成的理工类相应专业计划,因理工类相应专业生源不足,现调整到文史类执行,征集志愿对象为该专业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 六 )其他剩余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与初始计划填报对象要求一致。
四、征集志愿办法
(一)提前本科批次,考生最多可填报 2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未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提前本科批次除省内藏区、生态、扶贫等三个专项计划以外的剩余计划,在本轮投档结束后进行院校调剂,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未选择的视为不服从院校调剂。省内三个专项计划不进行调剂,如有未完成计划,与一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同时进行第二次征集。
(二)提前本科中的定向计划,考生可填报 1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未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三)贫困专项批次,考生最多可填报 6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未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四)在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未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志愿征集。
根据省招委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在提前本科批次投档时申请放弃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提前本科批次的志愿征集和录取;在贫困专项批次投档时申请放弃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贫困专项批次的志愿征集和录取。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规则与初始志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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