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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政策 严查乱收费
时间:2016/12/14 22:20:06 浏览次数:

据安徽商报消息,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择校乱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取暖、饮水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合肥市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未来将强化教育收费政策督查,加大监管力度,违规收费将被严肃查处。

  公办中专学生全免学费

  通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的学杂费和住校生的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的学杂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市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三个档次,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

  就读合肥公办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全免学费,由财政予以补助;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按照合肥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专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课改实验名义办国际班不得额外收费

  对于“国际班”,合肥市明确,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高中国际班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委托,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但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得纳入试卷饮水费

  通知还公布了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公共洗浴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高中军训伙食费、高中学生健康体检费以及经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作为民生工程,合肥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保等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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