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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2高考录取7月5日开始
时间:2013/6/3 22:38:47 浏览次数:

西藏2012年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月5日结束,录取工作开始。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自治区招生部门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向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没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应委托他人代为填报,考生本人必须对所填报的内容负责。

录取工作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据介绍,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西藏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西藏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考生。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各科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生源不足院校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解决。提前批次院校录取,仍坚持“志愿优先”原则,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

按照规定,已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地(市)招生办或自治区招生部门可以校验录取通知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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