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启动,各高校须严格按规定完成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将审查合格的新生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严禁高校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后,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核对。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方面,各高校须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对在校生上一学年度的升级、奖惩、退学、异动、死亡,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按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电子标注,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学年注册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学校应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记者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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