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豫招普〔2018〕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
所有拟参加我省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办〔2018〕13号)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政策,按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对口招生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信息填报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8日18:00,其他为12月5日18:00。
资格条件申报时间:12月7日9:00开始,12月11日18:00结束。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及信息确认时间:艺术、体育类12月5日18:00前,其他类考生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报名数据上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对口招生考试同时兼报体育单招、盲聋哑残提前单招的,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兼报类别。参加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招报名的,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报名结束后再次通过“资格条件申报”填写证件号。
(三)代码编制
考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一栏统一按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填写,考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区域代码,考生报名序号中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5 医科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司法服务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类,24体育类。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为“15”)分为中医和西医,专业考试内容不同,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统一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各地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选报,防止误报。
(四)费用缴纳
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如下费用: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艺术类考生另需交纳专业考试费:体育专业50元,美术、音乐类专业100元。以上费用由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一)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总分45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6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含速写30分钟)
下午 13:30-15:30 工艺美术设计
16:00-18:00 色彩
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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