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面对即将到来的高考,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把最美的祝福送给你们的同时,作如下温馨提示。
2021年高考将于6月7—9日进行。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每个考生健康、安全、顺利完成考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做好考前准备
1.当前,疫情“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风险持续存在,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认真了解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别忘了提前14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做好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遵守考点防疫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或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必惊慌,认真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即可。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2.考前各考点开放考场,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了解自己的考点、考场、各科考试时间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的位置和路线,关注天气变化,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误考。
3.考试期间遵守考点纪律和防疫要求,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宿卫生安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
二、了解入场要求,不携带违禁物品
1.考试当天应根据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考点。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接受安检进入考场,并提交《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健康监测申报表》和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参加考试。
3.每科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小语种科目14∶45开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英语科目考试不得早于16:40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5.考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手环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电子眼镜、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心脏起搏器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
6.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提前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符合要求,妥善处置手机等通讯工具,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饰品的衣物,避免耽误入考场时间,影响考试心情。
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1.请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涉及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了解考场规则,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摒弃各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共同维护考试环境。
2.特别提醒:凡涉及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情形将认定为“情节严重”,将取消高考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还将受到停止高考报名资格、记入高考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范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受到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处罚。未按规定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将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一经发现,将根据违禁物品种类按违纪或违规进行处理,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甚至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防范,避免上述行为。
3.本次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考场均配备防作弊设备和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像。除考场内监考教师外,还有视频监考员、网上视频巡查员进行随时进行巡查。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院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接受考生及家长监督和举报,一旦发现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抗疫情、保健康、护安全,目视远方,以梦为舟,踏过风浪,我们行进在同一条航船上,愿我们的付出能在这个夏天收获惊喜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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