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2019年高职扩招主要面向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要求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界定需要相关部门审核。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人员;
8.已在外省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负责。
四、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根据不同报考对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27日上午8:30至5月29日下午17:00。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中学报名点报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原则上安排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各市在此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和逐级上报等工作。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2019年度退役的军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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