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安全,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障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报考办法
1.普通考生中,凡兼报2019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选报体育类。
2.中专、职高、技校(以下简称“三校生”)考生中,凡兼报2019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三校生”文理类,再选报体育类。
二、考试组织
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高招委、省教育厅设立全省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省体育统考工作。
(一)考试时间、地点
(二)普通考生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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