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深刻认识到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我省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各校要根据招生规模的变化,生源结构的转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要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扩大入口,畅通渠道,统一出口,做到“质量型扩招”。
二、科学谋划,做好方案
(一)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9号)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根据《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0号)做好教学培养方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育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50%。统一出口,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放松。
(三)做好就业推荐。以行业、企业和市场实际需要为导向确定扩招专业,积极向合作企业推荐毕业生就业。
(四)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周密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鼓励各高职院校尽可能对社会人员实行免费教育,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经济困难人员实行资助就读。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招考政策、教学方式、毕业前景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四、规范招生,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扩招院校要明确分管校级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各高职院校宣传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86765156,邮箱:zcc@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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